基层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年底的安全管理,确保抓住眼前的安全成果。根据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纪要([2011]第11期)精神,经矿办公会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大“三违”处罚力度,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矿月度工作会议精神,坚定“零死亡”目标,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基层各单位加强自主管理和诚信建设,强化“一通三防”、机电运输、顶板管理等重点控制,反骄破满,严防死守,采取“停头、停面、停线、停人”等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2、狠抓“三违”治理,把现场检查与人的行为习惯养成结合起来,从现在起到年底,凡是被查出的一般违章的停班学习一个月,严重违章的停班学习至年底,不得下井作业,并在矿公开栏进行通报,切实做到不安全不上岗。
3、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请销假规定,基层各单位党政主管必须确保有一人坚守岗位,周六、周日必须有一人下井作业,确有需要外出的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凡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三违”处理,离岗学习一个月。
4、从现在到年底,凡是出现一次一般“三违”的人员,不享受当月矿上所发的各项奖励。凡是出现一次严重“三违”的人员,不享受从现在至年底矿上所发的各项奖励。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十一月九日